【注意事項】
1.下列情況應屬穴位紅外線療法之禁忌
(1)有出血傾向者、高熱患者、活動性肺結核患者、心血管機能不全者、惡性腫瘤患者等,均不宜用本療法。
(2)閉塞性脈管炎等肢體血液循環(huán)障礙性疾病,使用紅外線照射應極慎重。這是因為由于血液循環(huán)不良,熱量很難被帶走,易于發(fā)生燒傷。另外,加熱后,局部代謝增加,使供血不足而更加缺氧。因此,即使不發(fā)生燒傷,也易于使供血不良的局部更加惡化,甚至壞死。
(3)有陳舊性瘢痕的部位,不宜用紅外線照射。因陳舊性瘢痕之中,血液循環(huán)不良,紅外線照射易起水皰。
(4)急性炎癥不宜用本法治療。因此時,炎性組織內發(fā)生主動性充血,血液循環(huán)加速,炎癥滲出液中充滿異常的代謝產物,這些物質刺激神經末稍可引起痛覺,滲出越多,壓力越大,疼痛也就越明顯。紅外線照射,主要是溫熱作用,故可加重急性期炎性物質的滲出和擴散。
(5)感覺障礙處慎用本法,以免因感覺遲鈍而引起燙傷。
(6)禁灸的腧穴,一般來說,也不宜用紅外線照射。
2.治療過程中,不得移動體位,防止觸碰燈具,以免引起燙傷。
3.在照射時,若患者感覺太熱,應根據(jù)情況調整燈距。
4.在治療時,若出現(xiàn)頭暈、惡心欲嘔、心悸、倦怠無力等情況,應立即停止治療,進行觀察,甚者宜進行必要處理。
5.照射眼周圍腧穴時,須用紗布蒙住雙眼。后腦部穴區(qū),不宜照射。
6.當患者有痛溫覺障礙,或照射新的傷痕部位時,要使用小劑量照射。
7.使用過程中不得用金屬針(棒)觸及紅外片,以免觸電;使用和存放紅外線治療儀時應避免碰撞,以免影響使用壽命。 |